中共红安县委政法委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中共红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红安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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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安县委政法委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5日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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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安县委政法委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6月7日至8月2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员总支部委员会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12月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员总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政法委员总支部委员会经过集中整改攻坚,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成效。截止目前,巡察反馈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共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1份。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偏差,履行职能职责仍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学没有形成常态”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学习机制。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中共红安县委政法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学习的特点和规律,并根据“五有”和任务的要求,明确学习重点,制定《中共红安县委政法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按照制定的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已经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制定《中共红安县委政法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必修内容,组织党员干部(领导班子)坚决把学习内容落实到位,做到个人学习有笔记、集体学习有交流。二是在贯彻落实下功夫。2022年2月18日召开的县委政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2月27日召开的县委政法工作、全面依法治县、平安稳定暨全县信访工作会议上,县委和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系统安排部署。三是加强对政法部门的督导,制定《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政治督察的工作方案》,今年上半年将对政法单位开展一次政治督察,重点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开展情况进行督察,督促政法各单位抓好学习贯彻落实。

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12月30日组织再次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湖北省实施细则精神,张加云、阮彬同志围绕如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发言。二是加强传达学习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做到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工作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梳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任务,严格落实《红安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实施细则的工作责任清单》37项任务,制定《2022年全县政法工作要点》《红安县委政法委员会案件评查办法(试行)》,并抓好贯彻落实。

4.关于“全县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强化宣传。利用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在街心花园发放宣传单,播放抖音宣传视频1条,张贴发放各类宣传海报(单)10000余份,广泛深入宣传“平安红安”、“法治红安”建设。二是强化打击。推进以“雪亮工程”“铜锣联防+”为载体的立体化、智能化、社会化、实战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破案攻坚、专项整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铜锣联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群众安全感测评提升宣传等“六大行动”,加大对盗窃、电信诈骗、赌博、交通肇事等案件的打击力度,2021年全县共办理涉毒赌黄类刑事案件43起,刑事拘留57人,行政拘留466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三是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对“四类”重点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精神障碍患者)坚持因类施策、因人施策、精准施策,切实做好管控服务和帮教工作,强制隔离戒毒14人,社戒(社康)39人。

5.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强化驻村(社区)帮扶服务。以驻村帮扶、党员下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为载体,委机关全体干部定期到村(社区)开展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文明交通劝导、铜锣联防等活动,今年1、2月份到村(社区)开展“五城同创”、平安建设等活动140余人次,帮扶驻点村(社区)17万元。二是关心关爱涉法涉诉困难群众。切实解决涉法涉诉信访人生活困难,发放2021年司法救助金623993元。三是做好社会平安稳定各项工作。把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作为最基本的民生福祉,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重点关注群众身边的“狠人”“恶人”,对其“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行为进行适时敲打,形成震慑;做好全国、省、市、县“两会”及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大敏感时间节点信访维稳工作。

6.关于“未建立政治督察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强化制度执行。建立健全政法委员会制度、政治督察、纪律作风巡查制度,制定《县委政法委2022年政治督察工作方案》和《县委政法委2022年纪律作风巡查工作方案》,计划在上半年开展一次政治督察、下半年开展一次纪律作风巡查。二是强化政治轮训。制定《红安县政法队伍2022年政治轮训方案》,计划下半年结合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分级开展一期覆盖全县政法干警的政治轮训。三是经常性、不定期的对公、检、法、司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

7.关于“没有形成案件评查机制”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建立健全案件评查机制。制定《中共红安县委政法委员会案件评查办法》,建立健全案件交叉评查机制,涉及县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案件交由县检察院组织评查,检察机关的案件由县委政法委直接组织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案件评查,聘请和楚律师事务所律师团开展案件评查。二是持续完善案件评查工作机制,通过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矛盾与普通信访矛盾分开受理、参与信访件积案评查助推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等措施,使律师充分参与到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中,确保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有章可循。

8.关于“保密工作责任制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委机关党员干部保密宣传教育,在12月份理论中心组学习和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专题进行保密知识学习,不定期提醒全体党员干部做好保密工作,提高保密意识。二是完善委机关保密制度,规范文件资料的管理,对涉密文件严格按照定密规则进行管理。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保密文件资料清查,所有涉密文件均按要求实名登记、定期回收,加强涉密办公设备管理,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要求,未发生泄密事件。

9.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成立县委政法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细化分解。二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定期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每年年初制定宣传(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三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法治红安”微信公众号维护,每天更新政法相关宣传内容,把握主动性、掌握话语权,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10.关于“网络评论和舆论指导工作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相关责任人为成员的网络舆情领导小组。二是加强政法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网评员考核管理机制,对网评员参与评价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检查督办。三是加强网评引导,通过网评员撰写评论、跟帖等形式,针对性地疏导、引导网上舆论。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与上级要求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

11.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12月30日再次组织《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国内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红安县委办公室关于严明财经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通知》等文件学习。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事前请示报告、决策过程中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参加和事后报告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各领域、全过程。三是建立健全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机制并贯彻落实好。春节前总支书记与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四是强化对政法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落实政法委员述职述廉制度,县委政法委员每年向政法委员全会述职述廉;计划今年对政法各单位开展一次政治督察、一次集中政治轮训、一次纪律作风巡查。

12.关于“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正在整改中)。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书记抓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抓分管股室、股室负责同志抓普通党员干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走深走实。二是建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总支书记、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将责任细化到人、量化到岗,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递到位。三是加强检查督办。建立定期督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机制,落实政法委员定期向政法委员全会述职述廉制度。

13.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按照《县委政法委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基本要求》执行有关任务,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确保制度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和日常管理中。二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定期汇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每年汇报“一岗双责”情况不少于2次,2021年度述职述廉述责已完成。三是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关心关注党员干部思想性动态和苗头性倾向,通过集体谈心谈话与个别谈心谈话相结合,及时提醒提示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有关法律。

14.关于“干部管理监督不够到位、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将干部请销假、准时上下班、外出报备等行为纳入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请销假、上下班外出登记报备制度。二是强化干部考核管理,4、7、10、次年1月各对委机关党员干部进行考核,年终进行综合评价。三是对屡次违反有关规定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动真碰硬的进行约谈提醒,直至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15.关于“形式主义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深刻反思问题产生原因。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深刻反思工作中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病根、对症下药。二是严把发文关,贯彻落实好文件印发从起草到印发层层审核把关的工作机制,杜绝照搬照抄发文现象发生,避免文件脱实趋虚,提高发文质量。三是强化制度(方案)执行。对于既定工作和目标任务,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按照制度方案执行。四是规范签字行为。对于涉及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坚决落实本人亲笔签字要求,对于老干部等特殊群体或紧急情况下,采用授权签字方式,由委托人短信或书面委托相关同志代签,但一人代签不得超过3人(含本人)。

16.关于“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开展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学习。2021年12月30日通过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红安县财政局 红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国内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增强党员干部依纪依规开展公务活动的意识。二是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清查。全面清查2018年1月25日以来的所有公务接待费用,经查未发现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情况。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常治长效。修订完善《县委政法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接待流程和报账审批程序,确保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化。

17.关于“差旅费报销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深化学习。2021年12月30日通过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红安县财政局 红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国内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再次重申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销差旅费。二是立行立改。对2018年1月以来报销的差旅费进行全面清查,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多人报销差旅费但只有1人签字的问题进行即刻整改。三是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修订完善《县委政法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差旅费报销规定,严明财经纪律。

18.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齐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即知即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宣传展板制作费、空调购置费等缺少清单和经手人的问题,进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补齐财务相关报销手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财务报销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1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抓制度学习。组织财务相关人员学习《红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专业化。二是抓清理登记。组织财务人员对所有账面固定资产进行清理,逐一核对登记,对未登记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补登,加强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管理。

20.关于“工会费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财务相关人员学习《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加强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务股沟通,掌握详细的政策要求。二是规范工会账户管理。2021年1月开始,我单位工会费用严格按照工会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单独做账,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21.关于“违规收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开展全面自查。对我单位2017年度以来所有收费项目开展全面自查,经查我单位不存在其他违规收费行为。二是深查2017年我单位和县融媒体中心(原广电)签订的政法宣传合同和发票凭证,并作出书面说明。三是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规范委机关与相关单位账务往来行为,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的整改

2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三重一大”有关规定,不断提高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习惯。二是完善《红安县委政法委“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实施办法》,明确“三重一大”研究事项、决策程序、落实执行和监督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县纪委监委有关要求,在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前提前报告,事中邀请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参加会议,事后及时报告决策情况,同时做好会议记录、撰写好会议纪要。

23.关于“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认真学习党章和条例,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学习教育,完善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二是制定《县委政法委班子议事办法》,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重大议事项目全程纪实,在讨论决定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末位发言制,坚决杜绝一言堂。发言情况计入委机关领导班子会议记录本,形成纪要时,每名班子成员签字审核确认。三是凡涉及重大事项的,由委机关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如2022年初对公安局呈报的38名股级干部任免事项进行了集体研究讨论。

24.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会前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充分征求意见建议。二是党组织负责人带头作出深刻自我批评,通过严肃的自我批评,带动批评的开展,做到真批评、动真碰硬,敢批评、敢于揭短亮丑,严批评、坚持原则。三是抓好后半篇文章,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检视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任务清单,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

25.关于“履行选人用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红安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加强业务学习。二是扛起主体责任,优化委机关干部年龄结构,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拟对3名优秀年轻干部进行职务职级晋升。三是加强后备干部的配备,从县直单位中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充实机关力量,拟从县直单位选调2名干部进入政法委工作,相关请示已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四是严格对归口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把关,制定《正股级干部任免流程图》,进一步明确政法系统股级干部任免资格和程序。

2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对干部股工作人员的组织人事业务的培训,如2月11日下午安排干部股相关同志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的股级干部任免业务培训会。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红安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范归口单位的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三是对选拔任用的股级干部做到备案管理,一人一档。

27.关于“讨论研究干部人事工作会议记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干部人事会议记录纪实水平。二是严格干部人事工作会议记录程序,按照当场记录、会议结束时班子成员逐个签字确认、会后编制干部人事工作会议纪要等程序规范相关记录,确保真实完整。三是建立健全干部人事工作会议档案归集整理机制,每年年末对研究干部人事议题的会议记录进行归集汇总,编印成册,作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存档管理。

28.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材料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整改中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正在对近两年新提拔任用的干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确保选拔任用资料完整。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按照组织部门规定的程序,完善酝酿、申报、推荐、考察、任用等相关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三是实行选人用人清单化管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好清单化管理,建立委机关调整干部一人一档资料,政法口单位调整干部一批一档。

29.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完善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制度,按要求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202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已经制定。二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做好会议记录,2月份已召开一季度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三是调整县委政法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组织负责人全面负责抓党建工作。四是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机制,推进党建引领的“四化同步、五治融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五是党组织负责人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30.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缺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理论学习、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二是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组织活动。三是在专用会议记录本上如实记录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四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定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五是按照规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

31.关于“支部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规范支部活动的开展,在支部工作手册做好支部活动的记录、签到。二是按期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小组活动记录本上做好党小组活动的记录、签到。

32.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严格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评价党员的首位标准,从严从实评价考核党员。二是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按照先制定方案,再提交领导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同意,最后组织实施的原则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三是坚持在日常工作中、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考核评价党员干部,以实绩论英雄,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选好评好用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红安县政法委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13-5242746。

中共红安县委政法委员总支部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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